为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高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划定学区,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工作秩序,有效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让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名孩子都能享受优质公平教育。
二、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小学招生对象为高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高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 高区户籍入学。准备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1)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2)对空挂户口、租房落户、挂靠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落户时间(或挂靠时间)、挂靠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
2.高区户籍就读环翠区中小学。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以下区域内高区籍的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可申请跨区就读环翠区环翠中学、古寨中学、古寨小学。
环翠中学:(1)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北、文化路以南;(2)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万宁街以西;(3)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北、文化路以南、新蔡街以东;(4)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南、古寨南路以北、翠竹街北延线以东区域;
古寨中学:万宁街以东、昆明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区域;
古寨小学:文化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区域。
报名流程:需先经过高区教体中心审核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等相关证件,初审后,由高区教体中心转交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由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学位。超出环翠区提供学位总量的高区户籍学生,依据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购房时间早晚分流到高区学校就读。
双岛街道双岛西山村、前双岛村、海庄村、卧龙村、北郊村、廒上村、店上村居民户籍子女入学,根据威海市教育局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规定,由高区教体中心组织审核报名,协调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1)高区有房产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等原件;(2)高区无房产的,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高区居住证、高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教体中心根据提交的相关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4.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应持境内签证、居留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体检报告等资料,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5.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6.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以整体调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7.严格控制跨区入学。根据威教发[2004]10号文《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威海城区内的学生仍按原来划定的区域就学,不得跨区择校。若户口是其他城区在高区租房,不得在高区报名;如户口是其他城区在高区购房,可在高区报名,但需服从调剂。
(三)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
8.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权利。
9.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权益。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0.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1.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产生。
12.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落实教育部、省、市文件通知中的“十项严禁”和执纪问责纪律要求,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需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
高区第一小学:
(1)福山路以西、文化路以北、锦州路以东;(2)沈阳路以西、火炬路以北、锦州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3)吉林路以西、笔架山-垛顶山以北、沈阳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
山大实验学校(小学部):
(1)福山路以西、毕家疃南山(笔架山东延)以北、吉林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2)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北、福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
实验小学:
(1)古寨西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福山路以东、科技路以南;(2)古寨东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区域。
沈阳路小学:
(1)垛顶山以南、沈阳路以东、大连路以北、河北军营以西;(2)火炬路以南、锦州路以东、科技路以北、沈阳路以西;(3)科技路以南、华兴街以北、沈阳路以西区域;(4)西涝台社区幸福广场南北路以东,华兴街以南、沈阳路以西、大连路以北区域。
科技小学:
(1)大连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区域;(2)大连路以东,锦州路以西,科技路以北的区域;(3)大连路以北,科技路以东,华兴街以南,西涝台社区幸福广场南北路以西区域。
田村小学:
(1)福山路以西、大连路以北、河北军营以东、垛顶山以南区域;(2)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区域;(3)福山路以西、沈阳路以东、大连路以南区域。
钦村小学:
古寨东路以西、文化中路以北、福山路以东区域。
大岚寺小学:
(1)世昌大道以南、古寨西路以东;(2)世昌大道以北、古寨东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区域。
后峰西小学:
科技路以西,大连路、环海路、小石岛以南的高区区域。
神道口小学:
(1)文化路以北、古寨东路以东、古陌岭以南区域;(2)昆明路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文化中路以南。
世昌小学:
古寨西路以西、福山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区域。
恒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初张路以西区域。
和苑学校:
初张路以东区域。
(二)中学
高区第一中学:
(1)吉林路以西、垛顶山以北、沈阳路以东;(2)河北军营以西、垛顶山以南、大连路以北、沈阳路以东;(3)沈阳路以西,大连路、环海路、小石岛以北区域;(4)沈阳路以西、承德路以东,天津路以北,大连路以南。
高区一中教育集团祈顶山学校:
(1)科技路以西,大连路、环海路、小石岛以南的高区区域;(2)世昌大道以北、天津路以南、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3)天津路以北、大连路以南、科技路以东、承德路以西。
世昌中学:
(1)福山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的高区区域;(2)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南的高区区域;(3)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西、柴峰路以东、大连路东沿线以南区域。
山大实验学校(初中部):
(1)福山路以西、毕家疃南山(笔架山东延)以北、吉林路以东;(2)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北、福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
威海九中:
(1)福山路以西、大连路以北、河北军营以东、垛顶山以南;(2)福山路以西、大连路以南、沈阳路以东的高区区域;(3)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的高区区域;(4)柴峰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福山路以东、大连路以南;(5)福山路以东、古寨西路以西、大连路及东延长线以北、科技路以南。
神道口中学:
(1)文化路以北、福山路以东、古陌岭以南的高区区域;(2)昆明路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文化路以南的高区区域。
恒山实验学校(初中部):
初村镇和双岛街道区域。
四、招生工作安排
1. 8月29日,通过“爱山东”查询录取学校,查看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2. 根据各学校入学须知的报到时间要求,携带电子版或纸质版入学通知书报到。
3.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做好新生入学安排。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有序组织报名登记,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家长的咨询要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教育规律,科学分班,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9月底前,各中小学要完成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教体中心将联合大数据中心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保障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创设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招生工作氛围,维护高区教育的良好形象。
2.做好其他年级转学工作。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先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然后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中小学严格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同学区内不转学。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体中心统筹安排。学期中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申请。要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严格收费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国家和省、市政府批准的中小学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各项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接收涉外学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威海市公办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发〔2011〕51号)要求,做好涉外学生入学收费工作。教体中心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