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暴力。高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网民刘某因琐事同他人发生矛盾,多次通过社交平台采用直播、发布视频等方式,公开辱骂他人,并编造传播虚假视频,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网民陈某因琐事同他人发生矛盾,在业主微信群内多次公然辱骂、诽谤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高区公安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呈一时口舌,泄一己之愤,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精神创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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