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经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月,网民周某为博取关注,在微信群内故意捏造“小孩器官被偷走焚烧”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6月,王某某看到一名网友发布一条“威海一大哥威武”的视频(该视频内容是一男子持刀攻击一女子)后,未经核实,擅自发布到某网络平台,被部分网民转载、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经区公安提醒:

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但言论自由不是万能的保护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我们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随意骂人、损毁他人名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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